桃園幼獅訓練中心
桃園幼獅訓練中心。設備齊全。採光佳
教室型最多可容納260人、講座型最多可容納400人。共有8間教室
每個時段 5,000元起
每個時段可使用4小時
地址: 👇點我立即導航👇
.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3號
交通:
.國道一號幼獅工業區,車程五分鐘
.附設停車場,遊覽車可進
教室:
.E68教室(85坪) 可容納 200~400人
.B02教室(55坪) 可容納 98~200人
.103教室(40坪) 可容納 72~140人
.201、210教室(32坪) 可容納 36~90人
.105、106教室(26坪) 可容納 36~60人
.208教室(18坪) 可容納 24~50人
機能:
超大空間,可容納200~400人,包含住宿,餐飲,腹地廣大,含百位停車場,遊覽車可停放
投影機、室內設施通通
另計價
此教室為產業人才補助計畫合格場地
培訓場地租借辦法及使用規範
- 收費標準
- 場地租用每次至少需 4 小時。未滿仍以 4 小時租金作計費,超時則以 1 小時為計算單位
- 一日共分3個時段: A時段0800-1200 、B時段1300-1700 、C時段1800-2200
- 場地預約取消與變更
- 租借(人)單位提出會議室及住宿使用需求後,本會將先確認教室檔期及房間數可否接單,確認後提供「場地報價單」,租用人應在3日內簽認回傳,回傳後此訂單即為生效。
- 距活動日開始15天前 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免取消罰金。
- 距活動日開始前14天內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須收取訂單金額30%作為取消罰金。
- 距活動日開始前7天內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須收取訂單金額50%作為取消罰金。
-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如天災、戰爭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檔期變更,得與場地 方重議檔期,如因此取消,相關已繳費用場地方將無息退還。
- 如活動日期遭遇颱風來臨,依行政院人事局公佈之桃園市停班停課標準決定是否照常營業,申請單位可選擇退 還訂金或擇期舉行(予以1次變動)。
- 除前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或要求另議檔期,需於「租用首日之三天前」以書面、電話告知場 地管理人員辦理退租。
- 場地使用規範
-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清潔乾淨,並將非本場地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。如有大型垃圾(花架、展架、棧板…等)或包裝垃圾(保麗龍、保鮮膜…等),請自行處理。如活動後未將場地回復原狀,培訓中心將另收 取 2,000 元垃圾及場地清潔費用。
- 場地佈置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場地方同意,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返還。
- 場地佈置不得以漿糊、膠紙、膠水、泡棉膠、雙面膠、噴漆等物使用於壁面與地面。黏貼請使用環保黏土、無痕膠帶。家具可搬動以能復原為原則。
- 依據中華民國菸害防制法規定,本場地室內全面禁煙。
- 場地租借若超過電力限制,租用方需自備發電機。未經場地方同意不得裝置耗電量大之電器設備,若有違反造成 場地方任何之損失,租用方須全權負責善後及賠償。
- 申請單位在租用場地期間,負有妥善使用及之責任,若造成公共災害或本中心或第三人之生命、財產之受有損害 者,或於本場地辦理之活動內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違反相關法令,如有觸法者由申請者自行負責,概與場地方 無涉。
- 租用場地時間,包含會場佈置時間及場撤時間在內,若需額外時間提早佈置或延長時間場撤,則應照場地方之租 用計算表另支付租金。
- 承租單位需完成場地復原清潔,並由場地管理人員檢查完成後,方可辦理退租手續。
- 使用本場地及相關設備器材,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,並遵守本租用管理辦法,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,應負責賠償 或修復。 本場地保留法律追訴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