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醫院捷運站場地
台大醫院捷運站場地
(設備齊全。採光佳)
距台北火車站僅5分鐘車程, 距松山機場約20分鐘
鄰近人文氣息最濃厚的中正區,菁英薈萃、社會賢達冠蓋雲集…伴隨著歷史悠久醫學院校區的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,正是中央政府特區的璀璨瑰寶。
會議空間面積達2,400坪,共計兩間大型多功能廳、兩間中型演講廳、數間小型會議廳,及一家粵式餐廳、庭園古跡咖啡廳等,結合多項服務。我們秉持『專業會展、優質服務、效率第一』的經營理念,協助您舉辦各項活動,盡可能滿足需求,絕對讓您有賓至如歸的尊榮感受。
1F
101廳挑高近4米共135坪,為本中心第二大會議廳,可容納500人次,場內格局方正風格典雅,適合舉辦大型會議、商品展示、新車發表、正式晚宴、婚宴等等;舞台兩側各設置210吋投影幕(6500流明投影機),可依活動需求搭配使用 ; 本會議廳於特殊用途時,亦可結合102廳共同使用。(如需搭配使用請洽業務)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、活動舞台6組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會議廳舉辦展覽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位於1樓103貴賓室,小而美整潔舒適,且內設有洗手間,可容納6~8位貴賓,便於講師會前準備及休憩使用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2F
2樓大廳面積達181坪,可搭配201廳大型活動需要,做為展示之用途,極具多功能的空間運用(僅於展覽/展示特殊用途時,才須加收場地費)
格局說明
- 2樓大廳不提供音響設備,如需使用電力者,則加收電箱使用費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201廳挑高近8米共168坪,為本中心第一大會議廳,可容納高達650人次,本廳氣派高雅,極適合大型國際會議、頒獎典禮、正式宴會婚宴等等 ; 本廳設置多組投影設施,舞台正後方300吋大型投影幕(13000流明投影機),兩側240吋投影幕(6500流明投影機),可依活動需求搭配使用; 此外亦可與面積達181坪的2樓大廳合併使用,極具多功能的空間運用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、活動舞台8組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廳舉辦展覽使用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 / 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 / 天。
- 大型垃圾 ( 例如珍珠板等物品 ) 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 清潔費。
202廳27坪空間,可容納100人,極適合小型研討會、記者會、員工教育訓練、公關活動及小型餐會等,或亦可搭配201廳大型會議需求使用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廳舉辦展覽使用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203廳30坪空間,可容納100人,極適合小型研討會、記者會、員工教育訓練、公關活動及小型餐會等,或亦可搭配201廳大型會議需求使用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廳舉辦展覽使用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205廳25坪空間,可容納100人,極適合小型研討會、記者會、員工教育訓練、公關活動及小型餐會等,或亦可搭配201廳大型會議需求使用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廳舉辦展覽使用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3F
3樓大廳面積達118坪,空間寬廣可與301廳活動做結合,極具多功能運用(僅於展覽/展示特殊用途時,才須加收場地費)。
格局說明
- 3樓大廳不提供音響設備,如需使用電力者,則加收電箱使用費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301廳為固定式座位容納220人,斜坡式地面及舒適沙發椅,每張座椅右側設有桌板可供使用,本廳為3樓唯一的會議廳,具絕佳的獨立性,適合舉辦教育訓練、專業演講、學術研討會及小型音樂會等。會議廳內設置3組投影設施,舞台中間及左右兩側各設有180吋投影幕(6500流明投影機),可依活動需求搭配使用; 此外亦可搭配面積118坪的大廳做為展覽用途,絕佳的獨立空間,很適合會議與展覽結合之首選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- 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4F
4樓大廳面積達118坪,空間寬廣可與各廳活動做結合,極具多功能運用(僅於展覽/展示特殊用途時,才須加收場地費)。未租用401廳者,不得單獨租用A區 ; 未租用403廳者,不得單獨租用B區 ; 未租用402AB廳者,不得單獨租用C區。
格局說明
- 4樓大廳不提供音響設備,如需使用電力者,則加收電箱使用費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401廳為固定式座位容納220人,斜坡式地面及舒適沙發椅,每張座椅右側設有桌板可供使用 ; 適合舉辦教育訓練、專業演講、學術研討會及小型音樂會等。本廳設置3組投影設施,舞台中間及左右兩側各設有180吋投影幕(6500流明投影機),可依活動需求搭配使用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402廳為本中心第三大會議室,分別容納50-400人不等。也可依照不同性質會議需求作彈性隔間,可全室打通亦或隔成兩間(402AB及402CD )或隔成四間(402A-B-C-D), 適合中小型會議訓練或配合大型會議使用,場外大廳空間寬廣,也可搭配簡單展示。(※若非租用全室者,即有可能因隔間的關係恐有音量干擾之虞。因此,凡僅租用402AB或402CD或402A~D單間等會場者,一律嚴禁自帶音響設備!上列之會場僅接受靜態會議型態,如違反規定者本中心有權現場阻止架設,不得異議!)
格局說明
402全室格局
402AB/CD格局
402A/B/C/D格局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、活動舞台2組(僅402全室免費) 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本廳舉辦展覽使用者,上述設備則不予提供。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403廳19坪空間,可容納60人,適合小型研討會、員工教育訓練、公關活動及小型餐會等等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405廳12坪空間,可容納30人,適合小型研討會、員工教育訓練、公關活動及小型餐會等等。
格局說明
- 免費提供報到桌2張、無線麥克風2支、主講台1組(其他設備依照收費標準)
- 使用時段說明: (08:00~12:00) / (13:00~17:00) / (18:30~22:30) / ( 22:30~02:30)
逾時使用未達一小時者,按該時段定價四分之一計收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未滿四小時者,以整時段租金計價。 - 若因使用方式影響會議室之出租,則符合本中心”佔場”之規定,其場租以6折計。
備註
- 所有餐飲均不得自備,違反規定者酌收清潔費 NT$20,000元/天。
- 同步翻譯設備不得自備,全數須向本中心申請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0,000/天。
- 大型垃圾(例如珍珠板等物品)請自行回收處理,違反規定者酌收 NT$3,000元清潔費。
培訓場地租借辦法及使用規範
- 收費標準
- 場地租用每次至少需 4 小時。未滿仍以 4 小時租金作計費,超時則以 1 小時為計算單位
- 一日共分3個時段: A時段0800-1200 、B時段1300-1700 、C時段1830-2230
- 場地預約取消與變更
- 租借(人)單位提出會議室及住宿使用需求後,本會將先確認教室檔期及房間數可否接單,確認後提供「場地報價單」,租用人應在3日內簽認回傳,回傳後此訂單即為生效。
- 距活動日開始15天前 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免取消罰金。
- 距活動日開始前14天內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須收取訂單金額30%作為取消罰金。
- 距活動日開始前7天內(含)取消訂單或部分訂單,須收取訂單金額50%作為取消罰金。
-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如天災、戰爭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檔期變更,得與場地 方重議檔期,如因此取消,相關已繳費用場地方將無息退還。
- 如活動日期遭遇颱風來臨,依行政院人事局公佈之桃園市停班停課標準決定是否照常營業,申請單位可選擇退 還訂金或擇期舉行(予以1次變動)。
- 除前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或要求另議檔期,需於「租用首日之三天前」以書面、電話告知場 地管理人員辦理退租。
- 場地使用規範
-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清潔乾淨,並將非本場地所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。如有大型垃圾(花架、展架、棧板…等)或包裝垃圾(保麗龍、保鮮膜…等),請自行處理。如活動後未將場地回復原狀,培訓中心將另收 取 2,000 元垃圾及場地清潔費用。
- 場地佈置或借用物品應事先徵得場地方同意,使用完畢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返還。
- 場地佈置不得以漿糊、膠紙、膠水、泡棉膠、雙面膠、噴漆等物使用於壁面與地面。黏貼請使用環保黏土、無痕膠帶。家具可搬動以能復原為原則。
- 依據中華民國菸害防制法規定,本場地室內全面禁煙。
- 場地租借若超過電力限制,租用方需自備發電機。未經場地方同意不得裝置耗電量大之電器設備,若有違反造成 場地方任何之損失,租用方須全權負責善後及賠償。
- 申請單位在租用場地期間,負有妥善使用及之責任,若造成公共災害或本中心或第三人之生命、財產之受有損害 者,或於本場地辦理之活動內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違反相關法令,如有觸法者由申請者自行負責,概與場地方 無涉。
- 租用場地時間,包含會場佈置時間及場撤時間在內,若需額外時間提早佈置或延長時間場撤,則應照場地方之租 用計算表另支付租金。
- 承租單位需完成場地復原清潔,並由場地管理人員檢查完成後,方可辦理退租手續。
- 使用本場地及相關設備器材,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,並遵守本租用管理辦法,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,應負責賠償 或修復。 本場地保留法律追訴權。